06.25
2023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
06.15
2023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2023—2025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5.30
202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推动大企业加强计量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计量融通创新发展,现就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5.26
2023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有关任务要求,破解当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力薄弱等难题,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赋智”中小企业,持续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特开展本行动。
05.26
2023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理念、管理、产品、技术和模式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4小时服务热线
400-611-6062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60号院1号楼16层。